《电锯惊魂》从一到七,杀人花样不断翻新,而且愈加别出心裁,看的出导演们费了好大心思,我泱泱中华数千年光辉传承的刑罚史,在蹬着童车的花脸小丑面前成了小儿科。细数一下满清十大酷刑,剥皮、腰斩、车裂、凌迟等等,在影片中竟几乎都有所体现。但各种挑战观众心理承受底线的虐杀方式并不只是作为吸引观众走进影院的噱头,它们的内里承载的一个共同的理念,即基督教义中的最终审判。《圣经》中说每个人都有罪,永远无法逃脱最终的审判。电影正是基于此,给杀人的恶趣味增添了宗教的神圣感。断裂的残肢和喷涌的血浆后,掩映着“竖锯”约翰冷漠而残酷的浅笑。电影并没有为约翰做一个正面或反面的角色定义,他的杀人机器下既有生活在阴暗中的小偷、强盗、吸毒者、强奸犯,也有冠冕堂皇道貌岸然的警察、医生、法官、律师,而在死亡的恐惧面前,所有不平等都被抹平。我们分不清“竖锯”究竟是上帝的使者还是魔鬼的仆人,他奉行的是自己的方式:以魔鬼的途径,达到上帝的目的。
东西方神话及宗教中都有类似最终审判的意旨,但基于宗教的特性
以前我觉得像《电锯惊魂》这类密室逃生电影完全没有逻辑,也不知道为什么被关起来,然后就开始逃,这有什么可看的?
后来有一天,我突然悟了,原来我在第一层,人家在第五层...
《电锯惊魂》这部电影确实把我吓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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