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4日,美国最高法院公布裁决文书,以6票对3票的结果推翻了1973年的“罗诉韦德案”,这一重磅裁决推翻了曾写在美国宪法规定里的女性堕胎权,直接使美国26个州的近百万育龄女性的堕胎权受到影响。
医学在不断进步,文明却在退步。美国总统拜登称此事“是人权的倒退,让美国人权倒退了150年”。
在一个自诩世界上最讲人权的国家、一个号称对弱势群体非常包容的国家、一个宣扬人人平等的国家里,女性却不能为自己的子宫做主
我从来不太明白堕胎的理由,连基本的逻辑都通顺不了。
如果认为堕胎,不管是哪个阶段,就是扼杀生命的话。那么意外流产应该怎么去考虑,是不是应该定性为过失杀人?
如果是遵循上帝的旨意,不能堕胎,那么意外流产就是上帝杀人?连这都管不好,做什么上帝?你还不如信拉面。
如果一个受精卵就应该有生存的理由,那畸胎瘤可如何是好,患者居然还是杀人犯?
就这些个破事儿,连自己都不能解释到一碗水端平还辩论?
不谈政治,不谈宗教。
我们也许会把腹中的胎儿称作是生命,但是我们不会把它称作是一个人,一个 people.法律上也并没有把腹中的胎儿称做人,即使是即将临盆的。我眼中的堕胎,至少它不是谋杀。
我觉得堕胎最有意思的一点在于,第三阶段的胎儿,已经可以算作是一条小生命。这个小生命的生与死,作为他的母亲/母体和手术医生会怎么看待。
在第三阶段堕胎,医生会在腹中将胎儿处死,然后取出残骸(理论上说不能称作是尸体)。一定要按照这样一个流程,如果你把胎儿取出之后处死,这就成了谋杀
《推翻罗诉韦德案》电影《罗诉韦德案 2018》:意外怀孕,是我们互相开心的最大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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