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场的时候晚了2分钟,也不知道错过了什么重点,但是整个观看流程都是流畅的,打斗场面看到超肉紧,很爽,有种泄愤的感觉!!!
刚开始看古天乐的角色时候,就感觉这角色为什么不找吴彦祖演,那种固执,压抑简直就是{魔警}的感觉啦,最合适不过。后来看影评才知道这角色原来真的是找吴彦祖演的,只是后来他没档期,才找古天乐补上,不过,看着看着,也觉得古仔演也是挺适合的。至于余文乐,这角色非他莫属,够扑街,冲动,市井,但也够真实。就是市井版的志明嘛。
电影最后,当然是坏人被成之于法,好人打不死并获得胜利。
结局,犹如2个男主角只是经历一场特别的旅行,完全就像旅行归来后得到一种新感悟,重新回归平淡的生活,像自己根本没有经历过枪战,劈友,差点坐牢,死亡,母亲被报复。。。。。。。。内心强大君啊!!。。。。。。
剧中 主角们都是穿淡色,白色的衣服, 坏人都是穿冷色,黑色。。
一开头的那帮台湾帮劈4杂志老板,真的挺震撼,毕竟不看战争片,黑帮片的我,还是被吓到了
这个社会什么都是明码标价,包括人的青春、正义、良知……
天民——“男人,贪心的男人,都不靠谱。”
天民,却很不贪心的说你给多了,还没找钱,这个剧情真是直接。直接到载着一个醉酒的女客人直接回家去了。三个男人(辞职警察-天民、出租司机-少聪、黑帮-黑头)与这个女人的故事应该展开了!
这部电影和普通警匪黑帮电影不同,以往的黑帮电影都是男人戏,女人都是辅助电影情节发展。而谜城从开始就围绕佟丽娅展开,让情感的发展从开始就是剧情的连接点。如果少聪对小云没有特殊的情感,这一切都将不会发生。
黑头——“我们的家在道上”
警匪片最害怕出现做完这一单就回家的黑帮。那些准备不做的黑帮总感觉他们迷途知返,但是黑道,家就在道上,没有回头路……就像社会上很多人,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但是很多人并不会接受回头的浪子,更何况,他们深陷其中,真的那么容易出来吗?
死亡—在码头,一个黑帮的成员死亡,让黑帮的愤怒达到极点,预示着下一次的相遇会成为愤怒的高潮点!这种缘由已不再单纯是利益,已经是钱已经不能解决的问题了
故事内容讲的是大陆女孩(佟丽娅)被男友欺骗作为性贿赂对象,失手伤了权贵公子,并携贿金逃亡。两兄弟(古天乐和余文乐)协助她躲过黑帮追杀并将坏人制裁。
关键的大陆女孩这个人物,在故事的逻辑上非常离奇。喝醉酒了被酒吧老板捡拾。律师送贿金之外,还要将女友送人,这女友得多么被嫌弃!。两兄弟舍身忘死救她性命,她竟然不肯分钱,这得颜值有多高?
怎么没有任何人质疑呢,只有我怀疑这个片子的价值取向嘛?我们那场看完,的确有人和我一样同情那个台湾罪犯。
台湾罪犯固然恶,但是纯粹真挚,讲的就是有恩报恩有仇复仇的道义,内心深处也渴望有个家,这是落草为寇的无奈。
天民呢,固然代表正义公理,但是在制止犯罪的过程中多次被私情左右,一放过,二辞职,三开始以暴制暴。当他开始用暴力虐待坏人(坏人也有人权的好不好),用阴谋让坏人自相残杀(麻袋里用坏人代替小云),对着台湾罪犯开枪,为脱罪(如果坏人不碰枪那枪上最后的指纹就是天民的)故意激罪犯拿枪以命相搏(其实他知道那种情况下对方开枪就是自找死路),至此,有报复能力的坏人都彻底死光,他的黑暗劣迹也随之被带走,只剩下英勇正义的一面。当一个代表正义的人学会用法律规避法律,在正义里夹杂不义和私愤,他还算是义理,可以被称作英雄吗?
还有小云,明明良善的人,也会面对巨额金钱动了私心,拼上命也要拿着钱走,尽管以她的能力极有可能是有命拿没命花。还说什么我觉得我的青春值这些钱,脑子是不是被钱糊傻了,快别逗了
上段时间炒作的也蛮凶的,什么林岭东十几年没拍片,什么血腥暴力再现暴力美学。排片很少,忽悠一个妹子跟我去看的,十一点开场,午饭都没吃。
其实情节很简单,一个女的被自己男人卖了陪客,然后拿了一箱行贿款跑路,然后引发黑白两道的全城大追捕。
古天乐真的算是老戏骨了,演出一个放走自己弟弟的前警察,冷静又有为了亲人的血性,在厕所逼供李灿森的那场戏真的很有代入感,血腥。最后故意逼台湾人拿枪被警察打死。余文乐一把年纪了,还是饰演市井小青年,色色的,桀骜不驯胆小怕事而又冲动鲁莽,这个角色真的很典型。至于说那个佟丽娅是什么鬼,就像余文乐的台词,长相一般,身材不行,也就声音好听点。在纯正的港片里面分分钟让人出戏,感觉不是一个戏路的。就好像在高档西餐厅,突然来了喷猪肉炖粉条的那种违和感。
总感觉导演的野心太大了,想要色香味俱全,但是往往就是顾此失彼,失去重点。塑造了太多的角色,结果台湾帮就记住了爱拼才会赢,香港黑社会就记住了李灿森的造型。警察就看到了几个熟脸,伍允龙。
拍的很真实
任凭古天乐,余文乐还有张孝全这三个我喜欢的男演员还是撑不起来这部戏,我真是只能给到两分了。
整部片子下来感觉实在略牵强,两兄弟,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女人,因为找个招来这么多祸端,连命都快没了,竟然不问一句为什么,还帮着撬车送箱子,原谅我没那么善良的心,如果是我,可能还是保着自己的小命要紧吧。
其实看到古天乐在厕所打那个混混的时候露出的狠劲,我以为故事要朝另外一个方向发展了一直正直的警察心里的恶魔被放出来了,所以最后那一场枪战,他把枪踢给张孝全,就是为了让他变成马蜂窝,然后保守住那笔钱的秘密,可是不对啊,那笔美元一早就已经暴露了,可是万一金额有差别呢,因为这是一笔还没行贿的钱,所以这笔钱是见不得光的。所以一念之差,可能最后就是完全不同的结果,可是如果不是有需要掩饰的地方,那么为什么最后一定要让张孝全死呢,抓回去坐牢不是更好?
我发现我已经凌乱了,对,故事也挺凌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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