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完了only murders in the building,我该如何描述现在的感受呢,一种甜中带涩的饮料,平静与沉重拥塞着我。我挺喜欢科诺的形象的,性感精练的东方人(应该是),赋予了lonely这一感受,虽然挺符合东方?社会的,从未觉得lonely直到在遇到梅布和其他小伙伴又因为目睹真相与保护朋友的矛盾中,与梅布和奥斯卡远离中感受。或许什么都没发生会让不孤独的他和凶手远离,让这栋大楼更平静吧。不知道他再次见到梅布是何心情,语言上疏远朋友,拒绝小时候的破事,行动上却一直调查,在真相触手可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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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客侦探团三人组在纽约市阿科尼亚公寓大厦的电梯里先后登场。扮演侦探布拉索斯的演员查尔斯住14楼,导演奥利弗住10楼,梅宝住12楼(12E)
死者提姆科诺从6楼进入电梯,拎着一袋垃圾袋,并在跟物业打电话抱怨。
回到屋里,大家都开始收听辛达坎宁的推理播客。(隐藏线索是#查尔斯有听到乐器声,并关上了窗)被火警打断的三人在餐厅相遇,因为对谋杀和推理共同的爱好而相熟。下楼过程中,查尔斯看到一个扎染男往楼上跑。
回到大楼后,大家被告知9楼有人死了。查尔斯带着大家从货梯来到9楼
oliver突然过马路,司机差点没刹住车,他冲司机大吼,你认真的吗?没看到我这么显眼的外套?!
有一点我不明白,人们总担心大城市治安不好,犯罪率高,但任何资深犯罪迷都会告诉你,穷乡僻壤才更值得担心。
探寻案件的核心就像剥洋葱。
拥抱混乱吧,好东西就藏在其中。
我是初次约会专家,因为我大部分都是初次约会。
当离开监狱开始新的生活,你会希望回到好时光,把坏事留在身后,仅仅因为你没被关起来,不代表你不在某种形式的监狱里。
“公寓大楼里的谋杀案 第一季”深入人心!“总有一天,当我老得吃不动东西时,谋杀会坐在我床边,手把手喂我喝肉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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