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受害的是女性,可背负痛苦的还是女性及其家人,新闻里,我们只能看到只言片语,我们不能真正走近那些被害人身边去体会到他们的痛苦,影片却犀利的剖开了这个伤口,让那些伤口展示给世人,并让世人看到因为没有妥善正确处理伤口,伤口不但没有结痂,反而渗出了脓液甚至长出了蛆虫,当伤口更进一步感染后,等待我们的只有挖骨疗伤了。
记得是两年多前,因为一起有官方背景的强奸幼女案最后在法庭上适用了比强奸幼女量刑更轻的《嫖宿幼女罪》而把这个争议推上了顶点,2015年底,中国终于废除了争议十八年的〈嫖宿幼女罪〉,那我们深深的吐出心中的一口浊气,然而,就在本月某地方政府公然发明一个“强迫卖淫”并把受害人信息堂而皇之的上了案情简报公示?(开封市尉氏县相关链接)
官方为什么用这“强迫卖淫”这个词语,是不懂法?是在为犯罪者开脱?前者我感觉可笑,后者我感觉可耻
《素媛》这部电影由《王的男人》的导演李俊益主导的一部电影。
《素媛》主要讲述了小女孩素媛由于爸妈每天工作比较繁忙,没有过多的时间陪伴她。然后在一个下雨的早上,素媛一个人打着雨伞去学校的路上,出现一个狼狈的中年男子,眼看着学校离自己那么近,素媛却无能为力。出于善心的素媛把伞给了中年男子,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人觉得十分的气愤,那个中年对素媛进行了性侵犯以后谈跑了,电影画面中出面的情景让人心里为之难过。
懂事的素媛出事了并没有打电话给爸爸,他怕爸爸工作忙
小素媛真的好善良好可爱,长得那么灵俐。受了那么大的伤害,居然会问爸爸,“我做错了什么吗?”在审判结束后,受了那么大的不公,居然还会拦住爸爸,死死抱住爸爸的腿,不让爸爸去打坏人。从来没有说过一句埋怨别人埋怨社会的话。为什么善良的人就总是要受委屈呢?
警察的逻辑也很奇怪,一开始为了尽快抓犯人,需要受害人先指认犯人陈述犯罪过程。到了审判的时候也需要指认犯人才能得到相比没有指认稍多一点公平的判罪结果。是韩国的法律机制有问题吗?如果受害人当场死亡,是不是犯人永远无法在第一时间抓捕,是不是如果受害人没有办法出庭作证,所有的犯人都可以轻判?还是我现在刚看完电影的状态太过激动,神智不清,所以像那个犯人一样,说一些不该说的话?如此禽兽不如,居然还有律师愿意为他辩护?这个社会的人性都去哪里了?我这样说是不是在用道德绑架律师行业?我这样看问题是不是太过幼稚天真?喝过酒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接受犯罪吗?是不是除了驾驶不允许,其他情况都可以轻度接受?犯人神智不清
这片下了好久一直拖着没看,是知道了剧情题材的凄惨悲愤之后的不敢,也是知道看完之后必然会心情不好的不愿。
主角是忠武路三王之一、演过OASIS的薛景求,女主是同样演技不弱的严智苑,前几天看过她出演的【MASTER】小惊艳了一下。
终于看过之后,只觉得一口气堵在心口,憋闷,不知长啸还是怒吼才能发泄。
法律永远都是事后无补的惩治,却总作不了事前震慑警戒的预防,漏洞百出的条款与千疮百孔的社会一样让人无法安心相托。
这种对弱小儿童的侵害从世界各地来看都属恶劣罪案
《素媛》我只是想帮他撑雨伞,因为他全湿了,我做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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