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就像一部时光机,把有相似经历的人带回到属于各自的回忆中。与其说是看电影,不如说是毫无防备地遇见自己。
Ellis一个人坐船从爱尔兰到纽约,带着浓重的口音和故乡的文化。就如同五年前的自己,一个人拖着两个行李箱从北京飞到亚特兰大。短暂的兴奋和新鲜感后,慢慢体验美国大农村漫无边际的无聊和艰辛。
Ellis去商场做售货员,不善言辞,表情严肃,被上司说了好几次。想起当时的自己,听力烂到听不懂老师的提问,口语烂到提的问题老师听不懂,而论文更是语法不通不知所云。这些都没什么,中国学生最不怕的就是吃苦,只要下功夫学业上的问题总是可以慢慢解决的。最可怕的,是孤身一人远在他乡的孤独和迷惘,就像一张大网,铺天盖地压下来,把生活压得格外沉闷。
那个时候我一心向往着挺进大西北。那里才是我用尽力气来到美国的初衷和目的。一年之后,又是一个人拖着两个行李箱,从亚特兰大飞到了西雅图。离波特兰三个小时车程。
Ellis到美国的时候也就二十出头吧,花样的年纪。我来美国的时候,29岁。自欺欺人的以为自己还在花样的年纪
在UGC看Hail Caesar的时候看到Brooklyn的预告,觉得配色好复古节奏好棒两个男主好cute。然后第二天就跟马上就要离开的Yoshi一起来看了。
Yoshi看了预告之后跟我说“I hope that kind love could have happened to me.”
看完之后我说“No shit, dude. It's not love after all.”
Eilis在家乡爱尔兰样样不顺:不认同Miss Kelly的势利,赚不到什么钱,只有几件衣服还是姐姐给买的,满头头油穿Blazer毫无区别的男生们。
每天看到这一切都想要叹口气。
作为有理想有胸怀有才华的三好青年,终于有机会离开自己一直瞧不上的穷乡僻壤,去到洋气的大米国扭腰。
一开始她并不适应。当然这有想念家乡和亲人的因素,但是在商场的shitty job和无法融入扭腰的生活让她每天过着日升日落盼家信的生活。
And then,BANG!
她遇到了Tony。
他有趣,可爱,还有那么一点异域风情。
跟他date终于打破了Eilis枯燥的生活格局。她学会了吃意面,戴墨镜,沙滩小常识,baseball小常识。。。
Eilis真的爱Tony吗?
--此处插入“bitch,please” face--
Tony是她自我实现的一部分
布鲁克林,就是个名字,但你可以有很多想象,嗯,一个名字,那爱尔兰也可以同样只是一个名字,尽管它都作为一个国家名了。
布鲁克林,在美国,在纽约,一河之隔,可不比河对岸的曼哈顿那样繁忙和热闹,但这里同样是纽约是美国,对了,这里还住了好多的爱尔兰人。
故事很棒,很美的故事,适合在这样的深夜看。
故事情节包括这样的结局还是适合搭配碎花长裙爱尔兰本土风格碎花壁纸游轮和方木箱的,适合这样有节制较保守较传统较有时代感的背景的,因而这个故事这么得体,这个故事也这么美。
爱丽丝读着姐姐的信哭了一场,后来读着托尼的信我还是哭了,这部清新又传统的故事让我哭了好多场。
在游轮甲板上终于可以告诉也要去美国的姑娘一些忠告,或许不该用忠告这么严谨又严肃的词的,只是一些感受和建议罢了。
终于你的选择是对的,也许吧,也没有对错之分了,你的选择,至少是合乎我意的,我希望是这样的选择和结局。
虽然我也挺喜欢吉姆,但是我更爱托尼。
这样的爱情故事这么纯粹,托尼这个意大利男人,这个同样在美国生活的男人,这个管道工人,他那么爱爱丽丝
我真是不明白,这影片拍得挺好的,就是立意太差,片名应该叫:走投无路的爱尔兰姑娘被迫回到美国的故事吧?!!如果不是kelly小姐拆穿她,她会这么痛快的回美国?如果不是意大利小伙儿逼她走前结婚,她必然始乱终弃的吧?在美国读了两天书,善良室友教了点化妆和着装技巧,一个土的掉渣的“刚挤了干净牛奶”的她回到家乡,会有人高看她一眼?!我看完电影后,不明白这电影想宣扬什么,鼓励每一个小伙儿遇到姑娘时就赶紧逼她结婚,还是大家都勇敢站出来揭露曾经在民政局见过谁?!拍的再好的电影立意差,都是一无是处!
不得不说,原著更是细腻。影片略去的细节诸如:姐姐露西是多么优雅知性的女子,艾丽丝多么崇拜,多想成为她姐姐的模样;在艾丽斯去美国之前,舞会上吉姆并没有邀请艾丽斯跳舞,而后回到爱尔兰,发现这是傲慢与偏见般的误会(影片略去之前,未看过全文的观众也许会觉得而后吉姆出现的略突兀,而且艾丽斯那么快就喜欢他 how could 是有缘由的);姐姐的来信里主动说,若是有什么不方便给妈妈说的就单独写给我,可见姐姐多么的caring;另外,影片略去艾丽斯原有的哥哥的情节,是make sense的。
原著作者托宾擅长人物心理的细致描绘,而影片有时难以表达,便略去了更多的内容:艾丽斯回到家乡之后与南希夫妇,还有吉姆去海边,让路人甲拍的四人合照,令她一直忐忑不安;最后在家乡要留下亦或是离开的内心纠结影片表达的力度比较轻。
原著与影片的差异之结尾。影片最后是美国式重逢的阳光表达,而原著戛然而止于离别的火车:
当火车驶过通往韦克斯福德的麦克迈大桥,艾丽斯想到多年之后,这句话对听到它的人的意义越来越浅,但对她却越来越重。她想着差点笑了起来
再有几个小时,这一年就又过去了。想起了社交网络上那个段子,估计最后一波“Kelvin”和“Rachel”也已奔回被唤作”狗剩”和“二丫”的家乡途中。故乡之遥远,自比不上电影《布鲁克林》里描绘得那样重洋远隔,但京沪广深的你我,何尝不是第一次少小离家,就把故乡永远抛在身后,自此后,每次“回家”就是一趟越行行越远的征途。
在今年颁奖季,《布鲁克林》算不得是什么大电影,如果不是天才少女西尔莎罗南贡献了非凡演技,再加上20世纪初的爱尔兰和布鲁克林风光着实清新明丽,《布鲁克林》不论从文艺还是商业的角度,都略显寡淡无趣。但看完电影,竟放不下的又网购了一本科尔姆托宾的同名小说。薄薄一本,返乡飞机途中正好翻完,小说情节其实与电影无二,只是细节更丰富细微,牵动“异乡人”感同身受。
《布鲁克林》故事其实并不复杂,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偏居爱尔兰恩尼斯科西小镇的少女爱丽丝要去美国生活,她告别了母亲和姐姐,来到了布鲁克林区,挤进了一家少女公寓,以百货收营员身份开始了新生活,思乡的苦闷被新鲜的生活填满冲淡
“布鲁克林”2015年度佳片,走过的路很多时候都无法走回去了
转载请注明网址: https://www.7j3.net/t/aid-123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