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帅。很乱。
麦克总是在记忆里摇晃。昏厥着想找到什么?
漂泊。
麦考特叛乱后回到“正常”。当然还有以为的友情。
破灭。
各归各位。
其实无关idaho。
你以为这是同性的电影,是讲述爱的电影?不全是。
那些流浪于街头巷尾的落魄者,
他们,有些是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没有家庭,失去父母的人。有些是对所谓上流社会的腐朽,伪善,虚荣感到厌恶的叛逆者。
那最底层的人,又何尝没有那隐藏于内心深处的对温暖,对爱,对家的渴求,却不可得…
粗陋与精致的人,不过是同一类人,区别只在于败絮其外或轻衣肥马而已。
还不如真诚!
天堂和地狱,还不一定谁是谁非呢!
终究,殊途同归,归于死,归于尘土。
宽慰的是:
这个世界,依然有苟且,冷漠和丑恶,
都这样了我还能做些什么?
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对一部电影,看完真的有这一种一定马上要写些什么的冲动,一种接近动物的本能。然后指尖只是无端。丝毫无关系的。
因为这不是他她加上他的故事。因为这是一切的开始和结尾。
有些东西种在心里原来秋天到了是长不出任何东西的。
你看看绕在世界的尽头的路就知道了。因为它们只不会长进你的心里。
十七到二十一岁时你们一起。然后各自上路。
十七岁时你们还那么年轻,腐烂,嘲讽懦弱,爱,或者不,找寻精神圣父。二十一岁时他西装笔挺的坐在他该坐的车中驶过街道,他也破烂不堪地在街道上流浪。十七岁到二十一岁时你们一起。这条街道也和你们一起。
可是很多十七岁就这么过去了。可是我为什么只剩了一个十七岁?
十七岁时以为世界的一切都会有答案。所以走那条公路去寻找。IDAHO的浮云只为十七岁流动。是你帮我发动起我永远搞不定的摩托车。篝火的声音善良而闪亮的。你说了你爱我。
二十一岁时路边只有我。从西雅图,波特兰,爱达荷到罗马,我看世界时脚步挪动的姿势和频率,我晕倒时的抽搐
他爱上了他.
他叫Mike,是个男妓.他贫穷,被遗弃,是母亲与哥哥乱伦的儿子,常常昏倒并抽搐.可是他眉目清秀,分明纯得要命,会对着路边的野兔自嘲,会在每次昏厥时看到飞驰而过的云彩,跳跃的鱼群,白色的房子,会看见自己的母亲抚摩着他的柔软金发,不断地对他说:"It's OK,everything will be all right."然后他会在Scott的怀抱中醒来,看着他同样清秀的脸庞.
他叫Scott,也是个男妓,但又不同.他是市长的儿子,家境富裕,有人疼爱,他为了羞辱自己的父亲,去当男妓,去拍裸体照片,整日跟男妓,流浪汉,隐君子混在一起.他是异性恋者,可以随时抽身而出,回到上流社会,穿着三件式西装.他说他爱Bob胜过爱自己的父亲,他说Mike是他最好的朋友.
Mike爱上了Scott.
在看这部电影之前,海报欺骗了我,keanu reeves比river phoenix突出许多。看完之后,我不由惊叹,这完全就是river的个人秀。
river演的mike患有个奇怪的病---嗜睡症,在极度紧张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睡去。比如在片头,面对起伏的道路,蓝天白云,mike觉得自己被困在了这儿,不知道何去何从,于是便倒下了。这样的状况使他不能也不用面对关键场面,可这是好是坏,谁知道呢。
mike同scott(keanu)是好朋友,他们混在一起。两人最大的不同点在于,mike是无可奈何,这是他的真实生活,他还被小时的梦萦缠绕,幻想安睡在妈妈的腿上;而对于scott呢,这样的生活仅仅是反抗市长爸爸的手段,如果这是梦,他随时可以醒。
scott陪同mike寻找他的母亲,地点不断的变化。在mike每一次死睡过去,scott都能好好的照顾他,我想这是mike爱上scott的原因。
可梦醒的时候,这又是谁的爱达荷呢?
Gus Van Sant是个让许多人欣赏的导演,这部、骄阳似我、Gerry和大象,不大想是同一个人的作品。这片里做爱场景的处理,更让人眼睛一亮。
不过无论如何,看完这片
【我自己的爱达荷】曲折莫测!’m tasting roads my whole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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